本案原本為雙拼之2層舊屋,鄰居出售給建設公司。 屋主有二名子女,都已出社會工作,且各自有伴侶, 原建物已不敷全家人使用,需要在外租房。 建設公司只願意以1000萬購買其老屋,兄妹倆認真的在附近找尋住宅, 發現1000萬無法在附近買到符合他們需求的房屋而考慮重建。 重建為5F獨棟電梯別墅,1F為停車空間,2F為公共客廳/餐廳/廚房 3-5F 父母、兄、妹各自一層,自己設計獨立空間 屋突作為神明廳及公共洗曬衣空間